28
2020
-
04
第三工程项目部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发布时间:
2020-04-28
来源:
作者:
傅玲/文 刁元/图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8日,第三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分别在融汇温泉城G1地块和融汇半岛十期工程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学习会上党支部书记冉军首先传达了公司党委关于《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在全民安全教育课上,冉书记通过视频、图片以及PPT文件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第一,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第二,不触碰法律红线;第三,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内容对国家安全体系涵盖政治、国土、核、军事、资源、经济、生态、文化、信息、社会、科技11种安全的涵义有了深入的了解,充分认识到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涉及破坏国家安全的5大类行为,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讲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中,全体职工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的三个等级,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涉密载体等有了深入的认知。
最后,冉书记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不碰法律红线,注重个人办公网络安全和个人生活朋友圈的言论、图片等相关信息的安全,做到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