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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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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基础工作集体约谈


9月10日,公司纪委开展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基础工作集体约谈,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戴广亮,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黄平参会并作了讲话。会议由公司纪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经理李中琴主持。

此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基础工作集体约谈,是公司纪委推进“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警示教育与公司管理融入度的一次新探索——将警示教育与财务约谈紧密结合,不仅剖析反面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更结合集团公司联合检查组对公司开展的财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工作约谈,将警示材料实现了触及心灵的升华。

会上,公司纪检专员陈天才学习传达了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将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范的建议作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材料》的通知;公司纪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经理李中琴通报了《关于杨荣华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建控司纪发〔2020〕16号);公司纪委委员、法律事务经理部刘钦铭学习传达了《黔江区政协原副主席、黔江中心医院原院长张翼林案件警示录》。

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黄平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基础工作集体约谈。他首先结合集团联合检查组对公司财务费用报销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随后,黄总深入领学了公司新出台的《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办法》(重住司发〔2020〕78号),对费用管理总体要求、费用开支审批、费用管理中的职工食堂、差旅费管理、车辆使用、备用金、培训费等进行了深入讲解;最后,针对公司费用报销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按规矩办事;二是要深入学习宣贯公司系列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对报销标准精准把握;三是鼓励和支持财务审核人员严格履行财务审核制度,对消极放任违规报销的行为明确责任、严肃追责处理。四是要加大费用报销督查检查。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戴广亮进行了发言。一方面他指出公司纪委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要契合三个需要、推进三个结合。即:契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递的需要,契合维护风清气正的管理团队的需要,契合进一步推进细化管理的需要;推进上级要求与下级落实的结合,推进远景工作与当期任务的结合,推进行业内典型案例与行业外深刻教训的结合。另一方面,戴书记对规范费用报销管理提出五个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二是要举一反三;三是要建章立制;四是要加强教育;五是要实事求是。

永葆政治本色,方能勇立时代潮头。会议要求参会人员要以案为基础,以做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深刻吸取案的教训;要引以为鉴,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政治上讲忠诚、思想上将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主动在思想上画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断提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打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助推公司健康高质量发展。

公司纪委委员、基层单位党政领导、机关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全体人员、公司纪律检查室成员共计81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