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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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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27日至9月3日,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公司党委开展了为期近一个半月的巡察工作,并于同年11月11日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公司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体现了集团党委对公司的重视,对公司干部职工的关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本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建材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二是扎实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认领牵头整改责任,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方向和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找准问题,增进团结,形成共识的目的,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思想之基。三是党委书记全面压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集团党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公司党委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公司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
公司党委深刻的认识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是公司党委领导班子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符合实际、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精准深刻、务实管用,是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公司党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量化明确整改措施
针对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35种具体表现,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5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深刻对照检查,确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完善的总体整改方案,方案细化巡察整改问题35项、整改措施142条,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等关键要素;在制定整改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公司党委又制定了整改督导方案、整改约谈方案、追责问责方案的“1+3”方案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把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方面
公司党委对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紧盯整改目标、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0大类35个问题中,34个已经立行立改完成具体问题的整改,另外1个问题正在整改并常态推进中。

1.深入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够到位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存在差距,2018年公司党委召开13次中心组学习会,共29项内容,没有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且有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记录内容与学习台账内容不相一致”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措施:一是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制定《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关于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全年中心组学习18次。二是公司党委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补充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制定《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关于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11月26日,公司党委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14次集体学习,组织人事部部长王宇同志到会巡听旁听。四是公司党委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中心组学习方案的要求,全年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8次,其中专题读书班学习5次。五是2021年9月,公司党委印发《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相关资料模版》的通知,11月份开展对中心组学习相关记录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涉及党群工作部及纪律检查室4名工作人员。

(2)关于“理论学习存在逐层减弱现象,在部分谈话中发现,公司9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有6名不能正确回答党费收缴标准,27名党员中层管理人员有12名不太清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相关知识”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七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公司党委于11月23日开展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纪律检查室负责监考,参加人员包含党支部书记及政工干事共计31人。从11月下旬开始,借助网络平台,组织全司党员线上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集中测试活动,截止目前,已举办4次,累计参与1130余人次。平均分97.08分。二是公司党委、纪委已陆续编印下发《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党费收缴、会费收缴、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风建设》“口袋书”。共计发放840册,做到党员干部人手一本,“口袋书”内容包括党建基础知识、纪检监察综合知识、政策法规知识以及党费收缴及使用等内容。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大相关党建知识的宣传力度共发送党建知识50余条;发放线上学习“理论包”,参与人数280余人,提高党员理论知识水平。四是公司党委下半年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对党支部书记开展了10次业务培训。其中参与集团培训3次,邀请外部讲师培训5次。五是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累计开展主题突出的学习活动700余场次。六是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的要求,从12月份开始公司党委对第二工程项目部党支部、第三工程项目部党支部、第四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建筑材料经营分公司党支部、机械化工程分公司党支部5个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会”进行飞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现场督导。七是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的要求,公司党委对今年新提拔的4名中层管理人员(张柠、张希勇、代洪果、姜勇同志)进行了党政理论测试,全部通过测试。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好,2018年公司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和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情况。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党委没有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季度分析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研判。对3名有留学背景的员工没有做好信息登记和思想管理”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印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部署的同时,就意识形态工作也做了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有效指导、部署、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公司两级党组织在2月开展了年度风险集中排查,对全年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进行预判分析,形成《2021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任务台账及责任清单》。二是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向上级党委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2次。三是按照公司党委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坚持每季度分析职工思想动态。四是公司党委在9月6日党委会上研究部署了公司统战工作,12月6日,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统战工作的通知》,并建立有留学生背景职工相关信息台账,所在支部对有留学生背景职工定期开展“一对一”交心谈心,并定期跟踪做好留学生背景职工思想引导,积极参加公司党委举办的“百年辉煌·以声献礼”庆祝建党100周年红色经典朗诵比赛、留学生丁春晖代表公司荣获中施协“天扬杯”全国建筑财税知识竞赛建工集团赛区团体总分第一名。

2.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差距

(4)关于“组织机构建设不够完善。公司本部没有定编定员,个别部门存在人员臃肿、人岗不相适的情况;职工监事翟永秀2020年11月退休后一直缺位未补”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及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重住司发〔2021〕125号《公司本部职能部门2021年定岗定编定员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了“三定”工作,并报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三定”情况。已将离退休管理处2名职工调整到财务部和工会办公室工作,公司将陆续依据部门需求对离退休管理处其他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建立 “定岗、定编、定员”三定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每年动态开展三定工作。三是公司工会已于2021年9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增补李红玉为公司职工监事,并报集团监事办、组织人事部备案。

(5)关于“内部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公司个别支出性合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如公司制度规定评标小组应由5人组成,融汇·温泉城项目预拌(湿拌)砂浆采购评标小组仅有4人;个别内部投标文件审查不严谨,如建工·锦绣开州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投标,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名字写错;个别内部优选程序不到位,如抽查发现公司有4个分散采购目录内的材料单项合同估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未按集团规定优选”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措施:一是结合集团相关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及供应管理办法》(重住司发〔2021〕45号)。二是建材分公司通过成本预算拟签对项目总量,总额实行合同控制,并且在供应商选择上制定了采购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规则,均采用了优选采购以及简易采购方式,在项目材料结算上,分公司实行管理部门专人审核结算办理,同时分公司还定期对项目进行了综合检查。三是工程管理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集团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建材分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22日、23日分三批次组织项目材料人员实施培训,宣贯了集团和公司的管理办法,增强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四是工程管理部2021年12月30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宣贯并要求相关人员按问题反馈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加强有效性审核;厘清涉及部门人员工作职责,强化竞选性文件审核把关责任;强化竞选文件审核人员责任心,对巡察反馈的材料、专业分包招标问题初步核实,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的2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给予批评教育。五是2021年11月29日,公司纪委向市场部、建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函询,目前已收到回复函,对回复内容予以采信,对建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贯彻执行集团相关制度规定不到位。如,重庆科技金融中心L01-3/02地块2#楼、5#楼工程合同约定利润收到比例为2%,后因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给予该工程总造价0.5%奖励,变相降低利润收取比例;集团2021年2月9日印发《商业合作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利润收取比例不得低于2.1%,公司2021年4月21日签订的重庆雅居乐中央公园项目7号地块靠横三路挡墙工程合同约定利润收取比例为2%”的问题

①关于重庆科技金融中心L01-3/02地块2#楼、5#楼工程利润收取的情况说明:一是当时公司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在当时的招投标体系下,对公司中标重大工程有非常大的帮助,因此公司动员有创优条件的项目都要努力创奖。二是该项目位于江北区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是当年江北区政府重点工程,整个江北区为了重点打造江北嘴CBD,对该区域的项目施工要求标准非常之高,项目安全施工材料等都要高于普通民用建筑标准。三是该项目在当时属于公司重点工程、形象工程,承担了大量商务考察任务,邀请了当时诸多知名开发商到该项目观摩考察,并在创优工程中多次接待相关单位检查、参观、学习,接待工作繁多,从而加大了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投入。最终项目部通过努力获得了2015年度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光荣称号,为公司争得了荣誉。该项目部提出,为了创优,加大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要求对项目在创奖过程中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多支出的费用235.16万元给予补偿。其中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实际发生额为363.99万元,投标金额中此项费用为128.83万元,多余支出为235.16万元。公司相关部门经过测算,建议按工程竣工结算金额(146072089元)的0.5%奖励项目部,奖励金额为73.04万元。并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程序上符合规定。

②关于《重庆雅居乐中央公园项目7号地块靠横三路挡墙工程》利润收取比例的情况说明:该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约定利润收取比例为2%,符合相关规定。因为该工程系翠云片区D区横三路道路工程(2019年承接项目)的后续附属工程,上缴利润应按主体工程标准(2019年项目签订利润不低于2%)执行,在测评该工程利润比例时也作了上述说明。故该项目按合同价的2%收取利润比例是符合规定的。
接下来,对于实施方式为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的项目,公司将严格按2021年7月2日颁布的《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经济风险全额承包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利润收取比例不低于2.1%。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7)关于“责任压力层层传导有差距。2019年公司党委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约谈。在巡察前期个别谈话的52人中,有34人认为本单位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占比达65.38%”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六个方面措施:一是11月17日下午,住建公司党委召开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暨集体约谈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本部各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11月底按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督导分工对所联系支部及分管部门开展了工作约谈。2021年12月6日,公司党委制定《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工作的方案》(重住委发〔2021〕104号),从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公司9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自己所分管的部室及支部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共约谈79人,覆盖到全体中层管理人员;二是2021年11月17日,公司党委召开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暨集体约谈会,会上与所属17个党支部签订了《落实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司党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书》。2021年11月16日至22日,公司党委制定发布了《关于对集团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导的方案》,公司9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自己所分管的部室及支部落实巡察责任书进行了督导约谈,共约谈79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公司组成由党群工作部、纪律检查室、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团委为成员的检查组,对所属17个党支部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书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运用在评先评优中。三是2021年12月6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的第二工程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任西灵进行通报批评。详见《关于任西灵同志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问题通报》(重住委发〔2021〕105号);2021年底,对公司17个党支部开展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监督检查。2021年底,开展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公司40名纪检干部全覆盖参加培训,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履职能力。四是2021年11月22日,公司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的通知》(重住委纪发〔2021〕17号),在全司范围内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共收到7个方面26个廉洁风险表现形式。根据廉洁风险点,公司纪委梳理出廉洁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形成了公司《廉洁风险运行情况分析报告》,上报集团纪委。五是公司纪委根据收集的情况,树立了26个问题的负面清单,根据负面清单内容,公司纪委公司撰写2021年“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宣讲材料,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四改”工作会,受众850人次。六是公司已修订完善了《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纪委会议事规则(试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办法》《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经济风险全额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等1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堵塞了漏洞,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8)关于“‘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欠力度。2018年以来,公司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共4次,党委书记仅参会1次,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差距,班子其他成员参加次数较少,存在多数由纪委书记唱‘独角戏’的现象”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个方面措施:一是2021年12月30日,公司纪委结合收集到的24个身边案、典型案,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了2021年度“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四改”工作会。公司各党支部以科室、项目为单位,共扎实组织了20场次由支部党员、管理骨干等参加的线上警示教育。此次住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共计850余人次参加,覆盖到了每个党支部和每个党员、干部、管理人员。二是2021年4月19日,公司制定发布《关于在全司范围内开展“以案四改”的实施方案》(重住委发〔2021〕24号),明确了“以案四改”的具体要求。2021年12月9日,公司制定发布《关于在全司范围内开展“以案四说”的实施方案》(重住委发〔2021〕111号),明确了“以案四说”的具体要求、参加人员、组织方式等,根据方案,公司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公司“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在公司2021年度“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四改”工作会中,公司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9)关于“纪检队伍力量配备不足。公司党委未严格按照集团党委有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公司纪律检查室编制3人,至今仍缺编1人,且人员结构不合理,均为女性”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经公司党委充分酝酿,并报集团纪委同意,按干部选用程序配齐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由公司原副总会计师李红玉任专职纪委副书记。二是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招聘程序,于2022年7月20日已招聘了1名男性职工、1名女性职工,纪检人员已配齐。三是公司纪律检查室已建立纪检系统人才库,目前公司有40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公司纪委定期对纪检干部进行结构分析。

2.从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

(10)关于“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2018年以来,公司纪委共办理各级交办转办问题线索4件次,但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为零”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公司纪委开展了项目监督专项治理、组建关联企业“围啃”国企专项检查、关联交易“回头看”,同时对集团公司检查我司财务基础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开展诫勉谈话2人,警示谈话1人,工作约谈3人,提醒谈话17人,批评教育25人,专项约谈81人。二是公司纪检干部每季度参与公司综合大检查,深入5个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现场学习工程业务知识,同时对廉洁从业要求进行了宣贯。三是每组织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工作会,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通报问题线索受理情况4次。强化协调小组职能部门联动,增强了监督合力,推进了违规借垫资、违规关联交易“回头看”、项目监督等事项的整改、落实。四是2021年12月14日,公司纪委在二楼会议厅举办了2021年度纪检干部座谈会暨业务培训,公司全体40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特邀集团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胡明,集团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何钊铧围绕问题线索发现和监督执纪问责莅临指导并授业解惑。

(11)关于“执纪问责不及时。如,2019年4月8日,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纪委启动对第六工程项目部承建金科世界城亏损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但截止目前仍未完结”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二个方面措施:一是长寿金科世界城工程因竣工结算后又出现分包单位诉讼公司的情况,且涉诉金额(约555.13万元)对工程成本影响较大、对工程最终的经营结果影响较大、对项目责任人最终的追责定性影响较大。对此公司纪委积极督促,在2021年底该工程具备了关账条件,在2022年3月底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涉诉定案、竣工考核,在2022年4月初公司纪委联合公司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委员会启动对责任人的追责问责程序。二是在公司内部审计的基础上,公司纪委、公司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委员会就该项目亏损背后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核实。2022年5月23日,相关核实报告及处理意见已经公司党委审批通过。

(12)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合规。公司纪委未将原九项目部欠缴风险抵押金问题和利用外聘人员工资违规发放管理人员津贴问题、职工反映第五项目部有关问题纳入问题线索登记管理”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查漏补缺规范建立问题线索台账;2021年12月20日,纪律检查室重点围绕问题线索台账登记、集体排查、动态监管、及时报告、全程留痕等关键环节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卷宗进行自检自查。二是2021年12月14日,公司纪委在二楼会议厅举办了2021年度纪检干部座谈会暨业务培训,对《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了培训,公司所属40名纪检干部全部接受培训。三是2021年12月20日,纪律检查室重点围绕问题线索台账登记、集体排查、动态监管、及时报告、全程留痕等关键环节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卷宗进行自检自查。四是2021年12月2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戴广亮对纪律检查室开展工作约谈,对纪律检查室副主任孟媛媛进行批评教育。

(13)关于“未按规定召开纪委会。2021年1月5日,参会委员仅有2人,主持人不是公司纪委委员,主要领导未参加本次会议;2020年7月21日纪委会主持人不是公司纪委委员;纪委会记录未如实反映会议讨论研究情况”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2021年11月29日,公司纪委制定并出台了《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纪委会议事规则(试行)》(重住委纪发〔2021〕18号)。二是公司纪委严格执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纪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严格纪委会考勤制度。三是公司纪委按照《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相关资料模版》(重住委发〔2021〕57号),规范纪委会程序,严格纪委会议题、议程制度。四是制定公司纪委2021年学习计划,重点学习监督执纪及公文知识。2021年9月24日起,每半个月组织党建、纪检、工会干部开展公司管理制度、党建纪检知识、会务公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纪检干部对会议记录的知识掌握水平。

(14)关于“案卷资料整理不规范。公司纪委有关案卷资料存在书证资料未加盖鲜章,初核方案、审理报告未签字,且“六必知”“四了解”、交接单、风险评估表、跟踪回访表、审理谈话、处分送达谈话、检讨书、处分执行情况表等资料缺失”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2021年12月14日,公司纪委在二楼会议厅举办了2021年度纪检干部座谈会暨业务培训。培训特邀集团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集团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莅临指导并授业解惑,组织纪检干部开展跟案学习、以案代训,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强化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业务能力。二是开展2018年以来所办案件卷宗检查,查漏补缺。2021年12月20日,纪律检查室对问题线索的卷宗的电子资料生成质量以及截止到目前为止集团纪委反馈的内部文书送审稿三个月后是否未归档卷宗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于材料不完整、纸张不符合标准等情况,按照卷宗归档标准进行补正,待准确无误后,将进行装订归档。对于已经装订好的卷宗,在归档之前对案卷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完成案卷自查工作。三是按照集团纪委要求,对问题线索卷宗规范装卷,在归档之前对案卷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2021年12月20日,已完成案卷自查工作。严格要求对巡察过后的问题线索卷宗规范装卷。四是每季度对问题线索卷宗进行动态检查,2021年12月20日,已完成第一次的季度检查。

(15)关于“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9月,公司第二工程项目部党支部收到本单位1名党员醉驾的立案侦查通知书后隐瞒不报,直至2021年4月集团纪委转办给公司纪委后才报告”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2021年12月6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的第二工程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任西灵进行通报批评。详见《关于任西灵同志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问题通报》(重住委发〔2021〕105号)。二是2022年1月5日,对第二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并现场指导工作。三是2021年12月14日,公司纪委在二楼会议厅举办了2021年度纪检干部座谈会暨业务培训。培训特邀集团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胡明,集团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何钊铧莅临指导,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业务能力。

3.廉洁从业意识和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强

(16)关于“关联交易问题突出。公司共有27名员工与本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其中:中层管理人员3人、一般管理人员24人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经核实,公司共有20名职工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纪委对综合应运“四种形态”违规关联交易诫勉谈话2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17人。其中,2021年9月9日,公司纪委对王刚、唐真强发放了《诫勉决定书》,9月23日对唐真强诫勉谈话,9月28日对王刚诫勉谈话。9月23日,公司纪委对黄礼杰警示谈话。9月8日,公司纪委对第十六、十七联合党支部、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2各党支部发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2021年9月,对黄鹤等17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积极修订完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关联交易。2021年3月22日修订发布了《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及供应管理办法》(重住司发〔2021〕45号),其中明确禁止违规关联交易。目前公司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材料、租赁、安装等合同,均需填写《无关联交易承诺书》,且在合同评审的时候,利用第三方平台对起公司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三是2021年9月27日,公司纪委分别向械化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建筑材料分公司发放提请协助函,督促公司业务部门落实关联交易熔断机制:对中层管理干部曾持股并与住建公司有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的企业,五年内不得进入公司合格分包库;对一般管理人员曾持股并与住建公司有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的企业,二年内不得进入公司合格分包库;对职工尚持股并与住建公司有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的企业,住建公司今后将不再与其交易。9月10日制定《关联交易“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公司17个党支部开展自查。共组织928名管理人员填报了《职工投资持股情况排查申报表》,对第四工程项目部、第八工程项目部采取飞检的方式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经查,没有发现新的违规关联交易。四是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小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畅通举报渠道,丰富信息来源,拓宽案源线索。2021年,共收到问题线索10件次。

(17)关于“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亲属在本企业工作的情况较多,6名项目部及分公司班子成员亲属仍在本单位关键岗位工作”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2021年12月14日,公司纪委向人力资源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对项目部及分公司班子成员亲属在本单位关键岗位工作的进行整改。二是已对涉事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共调整6人次。并对基层各单位加强宣传监督。三是定期不定期开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亲属任职回避检查。2021年底人力资源部、纪律检查室、党群工作部开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职回避检查。

(18)关于“日常工作存在不严不实现象。比如,公司党委2020年6月已发文撤销离退休党支部,但在2020年7月发文中仍将离退休党支部确定为班子领导党建工作联系单位。再如,公司第四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时,存在三年培养教育情况一次“打批发”填写现象”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措施:一是定期组织对党委发文台账及内容“回头看”。建立党委发文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党委发文台账管理工作,每个月对当月党委发文台账和内容进行回头看,未再出现不严不实现象。二是12月2日 ,公司纪委书记戴广亮同志对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公司党委下半年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对党支部书记、政工干事等党务工作骨干人员开展了5次业务培训。四是公司党委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2次,并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从严落实相关工作环节,进一步指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公司党委从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年终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19)关于“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抓得不细不实。公司党委未制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部分重大经营事项未纳入党委会前置研究,2019年公司召开26次党委会,仅有6项前置研究事项;2020年1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年前需维稳垫资的9个项目事宜,也未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措施:一是公司党委2021年第2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已经并于12月9日进行下发。二是公司党委已于2021年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定完善党委会议事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是公司党委开展前置研究事项“回头看”,于12月15日,党委召开生产经营前置研究专题党委会,针对2019年部分重大经营事项未纳入党委会前置研究进行了补充研究。四是12月14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开展公司党员发展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宣贯。五是严格执行“四步工作法”,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12月15日,党委召开生产经营前置研究专题党委会,针对2020年1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年前需维稳垫资的9个项目事宜,未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进行了补充研究。

(20)关于“相关会议决策记录纪要不规范。2018年至2021年,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存在会议纪要不全,与会议记录不相符的情况;多数会议无会议资料,且存在多次会议资料装错的情况;公司监事列席会议记录有部分与总经理办公会记录召开时间、地点、内容不相吻合”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六个方面措施:一是组织对前期会议记录纪要“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纪委会等会议记录进行“回头看”,分别安排专人进行记录,查漏补缺、规范记录纪要台帐。公司党委开展前置研究事项“回头看”,于12月15日,党委召开生产经营前置研究专题党委会,针对2019年部分重大经营事项未纳入党委会前置研究、2020年1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年前需维稳垫资的9个项目事宜,进行了补充研究。二是11月30日,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经办人员开展《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业务培训。12月14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开展公司党员发展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项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四步工作法”,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三是9月10日制定了《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相关资料模版》,制定公司党委会议程、党委会会议纪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方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纪要等模板,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委会参照执行,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四是强化过程监督检查。2021年12月30日,开展对相关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查漏补缺,保证记录资料的规范完整。五是坚持按照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记录,会上未记录详尽的会后尽快予以补充。六是2022年1月12日已对会议记录等格式文件进行了学习,并持续贯彻执行。

2.选人用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1)关于“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2018年以来,公司党委新提拔重用的22名中层管理人员动议环节材料缺失,《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中未记录“三龄两历”审核情况”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12月14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开展公司党员发展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专项业务培训。二是12月14日,党群工作部与人力资源部重新对22名“三龄两历”进行了审核。三是12月21日,党群工作部与人力资源部对中层管理人员任用环节资料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四是从2021年下半年新提拔的第三工程项目部副经理姜勇同志开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22)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够规范。比如,考察谈话范围不广,存在考察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拟任人选,没有全面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情况;个别考察工作程序倒置,存在考察组发出考察预告、完成考察工作时间早于公司党委审批同意考察时间的情况;任前公示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以及公示期内就开展任前谈话、并表示公示期间没有任何不良反映的情况”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12月14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开展公司党员发展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专项业务培训。二是加大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谈话范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更全面掌握情况。从2021年下半年新提拔的第三工程项目部副经理姜勇同志开始,加大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谈话范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更全面掌握情况。三是11月29日,制定了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具体指导干部任用工作,并于12月14日业务培训中进行了具体指导。四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从2021年下半年新提拔的第三工程项目部副经理姜勇同志开始,严格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23)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如公司党委在批准同意两位同志担任政工干事时,还未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全公司专兼职政工干事任职情况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立即进行了调整。二是公司党委于11月26日制定了住建公司政工干事岗位职责,明确了专兼职政工干事的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规范相关工作。

(24)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612人,基层党支部17个,党员283人,其中兼职党务工作人员59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13人,存在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多专职少、复合型人才梯队建设和能力建设水平不高的问题。公司现有77名中层管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平均年龄46岁,40岁以下不足20%,梯队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七个方面措施:一是多种形式加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从2021年9月份起,公司党委陆续开展了5次多种形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将持续坚持。二是提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例,同时将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作为下一步专职党务工作者后备人才库,人力资源部与党群工作部与2021年12月底开展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建立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三是进一步加强所属基层单位行政领导、党务干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力度,进一步培养复合型人才。按照公司党委的工作要求,党群工作部与人力资源部深入基层,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人才梯队建设的调研工作,并形成人才梯队后备人才库。四是严格执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打通退出机制。五是公司党委于2022年1月6日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严格按照公司党委《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重住委发〔2021〕43号)、关于印发《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重住司发〔2021〕76号)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党委将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2021年工作考核,对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层管理人员坚决免职退出。六是加大优秀年轻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对象的培养力度。2021年,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中90后一名,2022年截止目前,新提拔的两名中层管理人员均为85后。七是2021年底,党群工作部与人力资源部深入基层,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人才梯队建设的调研工作,对每个基层单位都形成了涉及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学历、工作表现、年龄为梯队的后备人才库建设。

(2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2018年以来,公司党委既未研究也未发文明确党委委员分工;且党委委员有5人次未在年度述职述廉中报告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从2019年3月至今,公司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仅3次听取其他党委委员汇报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12月13日,公司党委制定了《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公司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二是公司党委2021年第2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10日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到有据可依并严格执行。三是公司党委2021年严格执行党委委员每季度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制度,全年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4次。

(26)关于“组织发展程序不够规范。2021年5月24日,公司党委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审批7名发展对象入党时未进行逐个审议和表决”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9月6日、12月14日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并制定了党员发展工作口袋书。二是制定《党员发展流程》,并下发至各党支部,从而提升工作质量。三是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的要求,党委会对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接收预备党员、备案发展对象等工作时,逐个审批和表决。对之前审批7名发展对象入党时未进行逐个审议和表决的会议记录进行“回头看”,并进行了修正。

(27)关于“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公司本部第一党支部1名同志早在2011年2月离职,截至2021年8月其组织关系仍未转出”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二个方面措施:一是严格按程序尽快转出党员关系。已与上清寺街道新都巷社区党支部联系,已于2022年2月18日转接至中共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新都巷社区流动服务站支部委员会。二是已与该离职党员联系,严格按照要求将自己的党员档案资料从已原档案所在地渝碚路街道移交至新都巷社区党支部。加强排查,坚决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28)关于“党建基础管理工作不用心。如,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党支部在党员资料管理过程中不严谨不负责,致使1名同志入党申请书遗失。又如,2021年公司第三工程项目部党支部1名近期发展对象、建筑材料分公司党支部1名入党申请人的信息均未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录入”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于2021年12月2日对建材分公司党支部负有管理责任的党支部书记张静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按照程序完善了该同志的入党申请书,该同志于12月份因家庭原因离职,入党相关材料已与人事档案材料一并转出。三是及时加强12371网站更新,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各支部网站更新工作,党群工作部安排组织干事李茂玲专项负责。

(29)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司党费管理出纳不是党员,个别党支部收取党费不及时,公司本部第一、第二、第三党小组2018年8月才上交本年1-3月党费。2018年、2020年公司党委未按规定将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公示或通报”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调整公司党费管理出纳。2022年1月10日党委会上研究讨论通过由财务部科长、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陈超同志负责公司党委管理出纳。二是公司党委制定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口袋书280本,分发给各个党员,并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业务培训2次,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党群工作部定期督促各党支部及时交纳党费,由部门组织干事李茂玲专项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四是2021年12月6日党委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2020年公司党委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并于12月6日在公司本部宣传栏和各基层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各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公司党委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上功夫下得还不够深

(30)关于“整改销号力度还不够大。如,2015年市审计局对集团原任董事长杨镜璞同志离任经责审计揭示的公司原第九工程项目部承建的长寿金科阳光小镇一期二标段、二期三标段工程欠缴风险抵押金问题,至今仍有56.29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措施:一是因长寿金科阳光小镇项目承包集体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集体抵押风险金,市国资委2015年对公司进行应收债权审计和市审计局对集团原董事长杨镜璞离任审计的延伸审计中已发现该问题并要求整改,公司强力督促、催缴,但因承包团队的经济状况无法全部交齐。二是公司对承包集体的主要人员给予了待岗处理,按照重庆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同意,公司纪委给予了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责任人李道明党内警告处分,对党支部书记陈渝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三是公司对项目承包责任人李道明同志给予了停职处理,免去了李道明同志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经理职务。四是公司对时任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负责人开展了工作约谈。五是集团党委本轮巡察后,公司追收风险抵押金33.66万元(其中:李道明缴纳19.01万元,其他在职职工缴纳14.65万元)。至此,该项目集体抵押风险全额承包风险金中李道明应缴纳的风险抵押金20.7万元全额收回,该项目公司能收回的风险抵押金也已全额收回,余下未收回的风险抵押金系长寿金科阳光小镇项目承包集体其他职工应交未交总额,因该部分职工或退休、或离职,公司无法进行追收。鉴于公司对原第九工程项目部承建的长寿金科阳光小镇一期二标段、二期三标段工程欠缴风险抵押金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追责问责处理已经完成、余下未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因原九项目部承包集体职工已退休或离职确实无法收回,李道明本人及爱人均已按重庆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生活费,不具备追缴条件,而且经公司纪委核查未发现李道明及其经济团队有虚增成本、转移利润等问题,经公司党委会决议,对原第九工程项目部承建的长寿金科阳光小镇一期二标段、二期三标段工程欠缴风险抵押金问题予以了结。

(31)关于“彻底整改效果还不够好。如,2020年市审计局对集团董事长魏福生同志任期经责审计揭示的公司为11个项目垫付履约、保函保证金687.92万元问题,截止目前仍有178.75万元未归还”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经核实,该11个项目系原集体风险全额承包项目,公司为其垫付履约、保函保证金,是按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集体抵押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二是垫付为有偿使用资金,保证金到期后退回公司归还借款,资金安全可控。项目前期无资金缴纳保证金,是为避免违约风险。涉及的11个项目已全部归还公司垫付保证金,相应利息已按规定扣划。三是公司于2021年7月修订了《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四是公司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无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在集团党委、集团纪委、集团组织人事部、集团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工作还需持续用力,丝毫不能放松。公司党委将在巩固前阶段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
     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督促做到“两个维护”。公司党委要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公司党委将继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对于集团纪委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办的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经在时间节点前认真排查和严肃处理。同时,公司党委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司属各单位、本部各部室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推诿拖延、敷衍应付,致使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党委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坚决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持续整改工作
      一方面,巩固已有成果。对已整改完成的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另一方面,树立长期整改、全面整改的意识,对因问题复杂,短期内难以完全整改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认真落实责任,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公司党委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更加责无旁贷地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仅要看表态,更要看行动,最终要看成效。要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正确履行职权。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各项业务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做到企业的业务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设置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四)进一步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之作为党的建设根本抓好抓牢,要严肃党内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形成科学的政绩观、权力观。二是要以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决心,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惩腐败的尺度不松,以严厉手段、高压的态势,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立体监督,保证各级党员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公司党委将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把整改的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顶层设计与完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面”上挖掘“根”的问题,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有针对性的抓好制度制定、制度落实的全过程,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通过问题整改倒逼制度完善,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流。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党委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理顺发展思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和存货,盘活企业资源,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继续加大对低效、无效资产进行处置或优化配置,改善资产结构。要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运行效率。要强化市场营销,继续注重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重视设计品牌打造,做好资质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开展好EPC项目、跟着央企走市场等新兴业务。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考核体系等创新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收益分配机制。继续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并培育工匠工作室。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加大创新研发费用投入,强化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要突出精准管理,防范企业风险。强化资金管理,抓好项目管理,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司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89875088;邮政信箱: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43号,邮编:400015;电子邮箱gh@cqzj.com.cn。